2009年注册会计师新制度《经济法》考试样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31题,每题1分,共31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甲于2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 20×9年3月27日 B. 20×9年3月22日
C. 20×8年3月27日 D. 20×8年3月22日
【答案】C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7年3月28日-20×8年3月27日。
2.甲、乙两家公司就某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因在仲裁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了仲裁申请。后乙公司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下列关于甲公司的做法中,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
A. 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恢复仲裁程序
C. 甲公司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D. 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答案】C
【解析】教材中没有涉及,了解即可
3.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 不再清偿
B. 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 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 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D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承担无限责任,选项AB错误;(2)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家庭共有财产无关,选项C错误。
4.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 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 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5.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因企业经营管理事项发生纠纷。下列有关处理该纠纷的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由董事会协商解决
B. 由合营各方共同决定在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
C. 由合营各方共同决定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仲裁机构仲裁
D. 由董事会对纠纷解决方案作出决议,且该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
【答案】D
【解析】
6.某外商投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出资120万美元。下列有关该外国投资者出资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关规定的是( )。
A. 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出资
B. 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
C. 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出资
D. 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缴清出资
【答案】A
【解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在本题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的25%,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出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出资。
7.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B
【解析】(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8.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拟对公司为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该项表决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 该项表决由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D
【解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采取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时,下列有关收购人支付收购上市公司价款的表述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规定的是( )。
A. 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3个月
B.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证券估值报告
C. 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
D. 收购人以现金支付价款的,应当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答案】C
【解析】(1)选项A: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2)选项B: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3)选项D:收购人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10.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
A.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
B.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
C.破产案件受理的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
D.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
【答案】C
【解析】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利害关系是指:①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③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11.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A.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答案】B
【解析】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时,经2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撤回破产申请,该期限是( )。
A.法院受理案件之前 B.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之前
C.破产清算组成立之前 D.破产程序终结之前
【答案】A
【解析】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
13.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的规定,在不涉及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的情况下,下列有关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确定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B.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C.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D.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法院作出的破产分配方案裁决不负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或收到通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4.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答案】C
【解析】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5.下列标的物设定抵押时,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抵押权方能设立的是( )。
A.空客320飞机 B.通用汽车
C.正在建造中的轮船 D.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16.2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并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 20×7年4月30日 B. 20×7年5月3日
C. 20×7年5月8日 D. 20×7年5月9日
【答案】B
【解析】(1)承诺到达对方时生效;(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1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计算利息的方法是( )。
A.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
B.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实际借款期间小于1年的,按1年计算
C.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
D.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但是借款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18.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将房屋卖给丙,并转移了所有权。下列有关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在乙和丙之间继续有效
B.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C.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D.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丙应当另行与乙订立租赁合同
【答案】A
【解析】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19.某公司享有进出口经营权,该公司20×5年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为4000万美元,经常项目外汇支出为3000万美元。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20×6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最高限额为( )万美元。
A. 1200 B. 2000
C. 3000 D. 3200
【答案】B
【解析】根据旧政策,境内机构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占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下的,其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保留现汇的比例为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50%。
20.根据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下列存款账户中,可以用于办理现金支取的是( )。
A.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B. 一般存款账户
C. 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 D. 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D
【解析】(1)选项AC: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2)选项B: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21.根据有关规定,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和每日累计金额分别不应超过一定数额。该数额为( )。
A. 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00元,每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
B. 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每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C. 单笔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每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D. 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0元,每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
【答案】B
【解析】(1)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2)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的除外。
22.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 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 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 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
【解析】(1)选项A:由于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根本没有以自己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CD: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2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出票人依法完成出票行为后即产生票据上的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收款人在汇票金额的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仅享有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B. 付款人在出票人完成出票之日,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C. 汇票签发后,如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 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不仅不对变造后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而且也不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1)选项AC:收款人的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可以对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和前手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2)选项B:付款人经承兑后,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3)选项D: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应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票据责任。
24.2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A. 20×06年6月25日之前 B. 20×6年8月15日之前
C. 20×6年9月15日之前 D. 20×6年12月5日之前
【答案】D
【解析】A公司属于出票人,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25.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 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 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 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2万元)负责;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5万元)负责。
26.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无效 B. 有效
C. 可撤销 D. 甲追认后有效
【答案】B
【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汽车制造厂完成的下列新技术成果中,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是( )。
A. 汽车新燃料 B. 汽车防冻液
C. 汽车发动机 D. 汽车节能方法
【答案】C
【解析】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
28.甲公司20×7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该专利行为的是( )。
A. 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 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 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 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BC(根据大纲调整的答案)
【解析】(1)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仅包括“制造、销售、进口和许诺销售”,而不包括“使用”;(2)侵害“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以及“使用和许诺销售”。
29.甲公司于2003年12月10日申请注册A商标,2005年3月2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最迟日期是( )。
A. 2013年12月10日 B. 2014年6月10日
C. 2015年3月20日 D. 2015年9月20日
【答案】D
【解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30.甲公司于20×4年3月为其生产的牛奶注册了“鹿鹿”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8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酸奶的乙公司将“鹿鹿”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B. 即使“鹿鹿”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C. 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D. 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答案】B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是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的行为。
3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A. 甲厂在灯具产品上使用“叁明”商标,而“叁明”是当地乙灯具厂的的企业名称
B. 乙厂在电视台广告中,对其保健品产品效用夸大其词
C. 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 丁厂通过关系使得自己的产品获奖,然后将证书复印在自己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A
【解析】A是属于与知名商品混淆的行为,D是合法行为,B是虚假宣传,D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6题,每题1.5分,共39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甲、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出租给乙居住。下列对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合同 D.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BC
【解析】死亡是必然到来的事实,因此所附期限而非条件。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应当受到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有( )。
A.提交虚假文件取得企业登记,且情节严重
B.使用的名称与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
C.出租营业执照,且情节严重
D.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5个月
【答案】AC
【解析】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3.甲死亡,乙对甲在某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下列有关乙与合伙企业关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如果乙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B.如果乙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C.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应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D.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乙入伙,则该合伙企业应当将甲的财产份额退还乙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2)选项CD: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答案】AB
【解析】《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10万元,高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出资。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答案】ABCD
【解析】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6.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C.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D.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2)选项B: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7.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B.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交易价格
C.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非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2)选项B: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3)选项CD: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B.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C.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D.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抵押、质押),不涉及保证;(2)选项D:如果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就第三人的抵押物的确可以行使抵押权,但别除权判断的是“破产企业中”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是否需要优先给债权人,因抵押物属于第三人,不构成别除权。
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的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A.破产宣告前受让的已取得所有权但未支付对价的财产
B.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C.破产企业设立的全资法人型企业的财产
D.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答案】BCD
【解析】此考点新制度教材已经删除,了解即可
10.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
A. 通过重整计划 B. 通过和解协议
C.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答案】AD
【解析】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11.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企业国有产权不得实施无偿划转的情形有( )。
A.被划转企业的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
B.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未通过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
C.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
D.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答案】ABCD
【解析】选项D: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
12.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有( )。
A. 公司章程 B. 公司分立
C. 公司债券的发行 D. 全部国有股权的转让
【答案】AC
【解析】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改制、申请破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由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决定,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的,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13.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的事项有( )。
A.选举业主委员会
B.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C.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D.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答案】CD
【解析】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事项包括:(1)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2)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14.甲、乙各出资10万元共同购买机械设备一套,双方约定轮流使用,每次时间为半年。甲在使用设备期间,向善意的丙借款15万元,并将该设备交付给丙设定质押担保。甲无力还款,丙行使了质权,从而引发纠纷。下列关于纠纷解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无权处分,但丙仍应取得质权
B.甲无权处分,故丙无权主张质权
C.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D.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解析】(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一个或几个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应当作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处理。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题中,丙善意取得质权,丙行使质权后,乙有权请求甲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下列情形中,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A.乙将从甲处借来的手表卖给丙,丙以为是乙的手表而买之,甲要求丙返还
B.丁偷了甲的金项链送给女友戊,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金项链,甲要求戊返还
C.甲借给庚笔记本电脑一台,庚谎称丢失,甲要求庚返还
D.辛向甲购牛一头,并在得到牛后将其转卖,但没有向甲付款,甲要求辛返还
【答案】BC
【解析】(1)选项A: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甲丧失了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回原物;(2)选项B:赃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戊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戊均未取得所有权,因此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戊返还原物;(3)选项C: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庚返还原物;(4)选项D: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辛尚未付款,自该牛的所有权自交付
16.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甲公司提出的以下事实,可以使得乙公司撤销要约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有( )。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 甲公司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并且已经为合同履行作了相应的准备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17.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 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 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 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 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错误: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2)选项B错误:甲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该合同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3)选项C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4)选项D错误: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丙)以发包人(甲)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8.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有( )。
A. 境内机构境外借款
B. 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取得的收入
C. 境内机构出租房地产取得的外汇收入
D. 境内机构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外汇收入
【答案】AB
【解析】CD属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19.在银行汇兑业务中,已经汇出的款项在特定情形下应由银行办理退汇。下列情形中,属于银行应依当事人申请或有关规定办理退汇的有( )。
A. 收款人拒绝接受汇款
B. 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汇入银行已将汇款支付给收款人
C. 汇入银行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两个月汇款仍无法交付
D. 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有存款账户,汇款人与收款人联系退汇,但双方未能就退汇达成一致意见
【答案】AB
【解析】(1)选项A: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2)选项B: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两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3)选项C:对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汇、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在本题中,由于汇入银行已将汇款支付给收款人,不能办理退汇;(4)选项D: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在本题中,由于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办理退汇。
20.票据的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下列情形中,属于对物抗辩的理由有( )。
A. 背书不连续
B. 票据被伪造
C. 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
D. 直接后手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对人抗辩”。
2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背书转让汇票的情形有( )。
A. 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
B. 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C.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D. 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答案】BCD
【解析】法定禁止背书的情形包括:(1)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2)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其票据权利中的付款请求权已经丧失的。
22.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BCD
【解析】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23.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有( )。
A. 甲发明了艾滋病快速诊断设备
B. 乙发明了对艾滋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但用于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可以授予专利权;(2)选项CD:动植物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但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24.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在先申请。下列情形中,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注册申请的有( )。
A. 将“红旗”文字商标使用于领带商品
B. 将“灭蟑灵”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蟑商品
C. 将“极速”文字商标使用于自行车商品
D. 将“韩国”文字商标使用于服装商品
【答案】BD
【解析】(1)选项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2)选项D:同外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
25.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有( )。
A.三维标志
B.气味标志
C.植物名称
D.与“红十字”标志近似的标志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三维标志(立体商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2)选项B:气味标志、音响标志不能成为注册商标;(3)选项D: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注册。
26.下列情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有( )。
A.某汽车生产大省的省政府禁止非本省生产的某品牌轿车在本省市场销售
B.某市自来水公司对凡未使用本公司推荐的水表的用户加收“附加费”
C.某商场规定凡购买紧俏商品者必须买一盒“金丝猴”牌香烟
D.某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彩电,已被查证属实
【答案】ABCD
【解析】A属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B属于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C属于搭售商品的行为;D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销售行为。
三、综合题(本题型共2题,其中第1题16分;第2题14分;本题型共30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①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②货币出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为34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0%。③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本题中,甲以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④甲、乙的出资期限符合规定,丙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本题中,丙的出资期限超过了2年。
(2)①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②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①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②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甲公司2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8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
2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的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消。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
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消?并说明理由。
(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案例2答案】
(1) 丁有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 丁无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已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撤销。
(3) 丁有权行使代位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4) 甲可以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5) 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