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穗财会[2008]12号)的规定和《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穗财会函[2009]2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行业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确认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工作组织
广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事务所为单位到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我会)集中办理。各事务所应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认时间
200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发证的,属于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辖范围内的持证人员应办理本次继续教育确认手续,当年(2008年)领证的持证人员不需办理本次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三、 2008年继续教育内容、确认程序
持证人员可登http://219.137.166.187:8080/GzczPrint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号”,进入“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自行查询2008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对已完成2008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各事务所按照规定时间(附件1)集中本所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填写《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送我会初审后,由我会集中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并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页打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内容。
四、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几种情况及其确认程序
(一)已参加过行业组织的会计类后续教育培训。完成我会2008年度组织的会计类培训内容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持证人员(如协会组织的2008年度执业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由各事务所按照规定时间(附件1)集中本所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原件,填写《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送我会初审后,统一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二)完成了相关学历教育。2008年度完成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持证人员,应于2009年5月登http://219.137.166.187:8080/GzczPrint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号”,进入“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点击“学历教育”输入相关内容,点击“提交”获取受理号,由事务所集中把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受理号连同《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确认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2009年5月12日前交我会初审后,统一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三)独立完成相关课题研究。2008年度独立完成地级市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的持证人员,应于2009年6月登http://219.137.166.187:8080/GzczPrint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号”,进入“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点击“课题研究”,输入相关内容,点击“提交”获取受理号,由事务所集中把结题证明或课题报告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受理号连同《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确认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2009年6月12日前交我会初审后,统一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四)在相关刊物发表相关论文。2008年度在具有CN、ISSN刊号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的持证人员,应于2009年9月登http://219.137.166.187:8080/GzczPrint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号”,进入“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点击“发表论文”,输入相关内容,点击“提交”获取受理号,由事务所集中把期刊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受理号连同《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确认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2009年9月12日前交我会初审后,统一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五)通过专业资格考试的。通过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专业考试的持证人员,应于2009年10月登http://219.137.166.187:8080/GzczPrint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号”,进入“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点击“资格考试”,输入相关内容,点击“提交”获取受理号,由事务所集中把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受理号连同《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确认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2009年10月12日前交我会初审后,统一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六)通过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持证人员,应于2009年11月登http://219.137.166.187:8080/GzczPrint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号”,进入“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系统”,点击“资格考试”,输入相关内容,点击“提交”获取受理号,由事务所集中把合格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受理号连同《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确认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2009年11月12日前交我会初审后,统一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五、需要补学的对象及途径
对于不符合上述六种情况的持证人员,需要补充完成相应课程的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持证人员,应完成《企业会计准则》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职工薪酬、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10个具体准则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学习。
2.其他会计人员应完成《企业会计准则》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职工薪酬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6个具体准则的学习。
需要补充完成上述课程的相关人员应自行到相关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以便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上述课程的培训机构见附件4。
各事务所应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可自行向各培训机构查询。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时间表 点击下载
2.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登记表
3.视同完成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确认登记表
4.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一览表
联系人:周惠雯,电话:38922375
二OO九年四月三日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
- 广州注协: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天津2009年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2月15日-25日
-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穗财法〔2007〕63号)
- 关注: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是否延续
- 查询真假发票好去处 省国税“发票查验”功能投入使用
- 截至2008年新认定高新企业已享受所得税优惠
- 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哪些内容,在认定中起什么作用?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
- 广州注协: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天津2009年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2月15日-25日
-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穗财法〔2007〕63号)
- 关注: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是否延续
- 查询真假发票好去处 省国税“发票查验”功能投入使用
- 截至2008年新认定高新企业已享受所得税优惠
- 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哪些内容,在认定中起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