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绝给发票怎么办
一、有关餐费发票方面的问题请您拨打12366-2向地税部门反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若收款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对付款方开具发票的,欢迎您向税务部门举报,您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2366-1-(选语言)-2-4 或者登陆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12366.gov.cn)首页的“征纳互动——举报信箱”栏目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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