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新旧会计科目转换参考
一、企业2007年1月1日科目转换和账户余额结转
1、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科目对照表。
2、将原准则会计数据重新分类。
3、编制调整分录。
4、编制调整工作底稿。
5、编制新准则下的科目余额表和试算平衡表。
二、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操作参考
释义:
新准则:指财政部第33号令、财会(2006]3号颁布的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原制度:指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首次执行目:指2007年1月1日
调整(减少)留存收益的原则:
1、应按原计提比例冲回,如原利润分配时计提盈余公积的比例为10%,则冲减留存收益时,也应按10%的比例冲减盈余公积,90%的比例冲减未分配利润。
2、如果计提比例不能确定的,应先将未分配利润冲完,再冲减盈余公积。
3、如果盈余公积还不够冲减的,应将未分配利润冲减到负数。
4、如果国家另有更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
序号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对照表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说明
新准则科目 对应原制度科目
科目
代码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1001 现金 原现金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2 1002 银行存款 1002 银行存款 原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原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4 1101 交易性
金融资产 1101 短期投资 1、将原“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对子公司投资、合营企业投资、联营企业投资和非前述投资但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保留在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有关账户余额结转详见“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按照CAS22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长期债权投资、委托贷款、短期投资中的债券投资等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余额结转:(1)将相关“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或本金)、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自首次执行日后改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2)将“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应计利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委托贷款——
1102 短期投资
跌价准备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421 长期投资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3、按照CAS22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转换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余额结转:将相关投资的账面价值(包括减值准备)金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同时比较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将差额分别调整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4、余下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首次执行日,将相关投资的账面价值(包括减值准备)金额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同时比较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将差额分别调整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5 1121 应收票据 llll 应收票据 原应收票据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6 1122 应收账款 113l 应收账款 原应收账款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7 1123 预付账款 1301 待摊费用 1、必要时,企业可以保留待摊费用科目,原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旧账,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根据其业务性质分别转入预付账款等科目。
2、原预付账款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1151 预付账款
8 1131 应收股利 1121 应收股利 原应收股利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9 1132 应收利息 1122 应收利息 原应收利息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1133 其他应收款 1、原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2、新准则取消应收补贴款科目,调账时,将应收补贴款科目余额转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1161 应收补贴款
11 1231 坏账准备 1141 坏账准备 1、原坏账准备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2、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 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CAS22“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判断其减值情况。
12 1401 材料采购 1201 物资采购 1、新准则设置了“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同;调账时,应将“物资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采购”科目;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原材料”科目(必要时,企业可以保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将其余额转入原材料科目);将“库存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开发产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