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新旧会计科目转换参考
2、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账户余额结转详见“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3、首次执行日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期限内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提的折旧和摊销额,不再追溯调整;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以尚未支付的款项与其折现后金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首次执行日后,企业应当以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计提折旧,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31 1602 累计折旧 1502 累计折旧
32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3 1604 在建工程 1603 在建工程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4 1605 工程物资 1601 工程物资
35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36 1701 无形资产 1801 无形资产 l、原“无形资产”科目中“商誉”分两种情况处理。(1)首次执行日,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全额从“无形资产”科目中冲销,并相应调整留存收益。(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从“无形资产”科目转入“商誉”科目;原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如果首次执行日预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影响金额调整已确认商誉的账面价值;首次执行日,还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则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2、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CAS6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包括原值、折旧/摊销、减值准备)中分离,转入“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其他无形资产相关项目直接转入新账或沿用老账。
37 1702 累计摊销
38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9 1711 商誉
40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原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首次执行日企业的开办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
41 1811 递延所得税
资产 1、首次执行日,在其他资产、负债科目调整完成后,企业应计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以下3-10列示了部分需要考虑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的项目,11-18列示了部分首次执行日后还应当考虑的其他项目),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还应将原制度“递延所得税”科目的余额全额冲销,相应调整“留存收益”。
3、某些与收入相关的应收款项,税法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期间与会计确认收益的期间不一致,如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
4、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以及为计税目的的加速折旧;
5、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按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调整账面价值:
6、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
7、非免税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8、因产品保修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必须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因裁员计划而确认的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必须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某些特殊行业按税法规定计征所得税的预收账款;
11、发行企业债券的交易费用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而会计处理将交易费用计入账面价值;
12、开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
13、为企业改制目的进行的资产评估,但计税基础不予调整;
14、某些特殊交易所导致的资产初始确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如免税的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等;
15、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调整账面价值,而税法规定在宣告分配时计入应税利润;
16、购买法核算企业控股合并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公允价值,但计税基础不作调整:
17、非免税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账面价值不调整,计税基础按已税公允价值确定;
18、合并财务报表需将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利润与资产账面金额予以抵消,而计税基础不予调整(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未对该差异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作出规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进行确认):
19、上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不仅应考虑税法规定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有效抵扣年限的规定,而且还应考虑计提的资产备抵金额中按税法规定已抵减金额,不能简单按备抵账户余额确定为暂时性差异:
20、应考虑未来税率变动的影响,特别是“两法”合并可能的税率调低所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销的影响。
42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 原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二、负 债 类
43 2001 短期借款 2101 短期借款 原短期借款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44 2201 应付票据 2111 应付票据 原应付票据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45 2202 应付账款 2121 应付账款 原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46 2203 预收账款 2191 预提费用 1、不设置预提费用科目的,应将原科目余额分别情况转入“应付利息”、“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必要时,企业可保留预提费用科目,原科目余额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旧账,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根据业务性质转入预付账款等科目。
3、原预收账款科目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老账
2131 预收账款
47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2151 应付工资 1、首次执行曰,应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以及“其他应付款”中与应付职工支出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