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用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用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用书已到,在报名阶段预订过考试用书的考生,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和资料费发票,于5月3日至5月13日(节假日除外)到天水市政务大厅二楼财政窗口领取。望广大考生相互告知。
天水市财政局会计科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财教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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