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重点归纳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关系
税务机关的权利:法规起草拟订权、税务管理权、税款证收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其他权力及权利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海关征收税种: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元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先工商后税务。注销登记的顺序:先税务后工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人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税款征收方式
方式:查账征收(会计制度健全)、
查定征收(生产规模小、产品零星)、
查验征收(会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
定期定额征收(经批准的生产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
税款征收措施
核定应纳税额情形:依法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法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发生纳税义务为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责令后仍不申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指教税款
税收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款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类型: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分类检查、集中检查、临时检查
形式:调账检查、现场检查、委托检查
方法: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
职责:查账权、场地检察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交通邮政检察权、存款账户检察权
税务行政复议
受审范围: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是纳税人及其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税务行政诉讼
纳税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纳税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做出终审判决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
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为按规定期限蛇宝宝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为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为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等报送税务机关备查;为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为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为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
纳税人为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的,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有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