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六) 停止执行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
第十八条 在客观性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准则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