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4月14日)
【摘要】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阶段已开始,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做题思路,财教网校小编特分享“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4月14日)”本文主要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知识点进行练习,小编会每天会为大家提供定量好题。希望对考生在学习过程中有所帮助。
参考答案
单选题
1、
【答案】A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为 2-200 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答案】D
【解析】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
【答案】B
【解析】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因此,选项 A 错误。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 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因此,选项 C 错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该发起人须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须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股东,因此,选项 D 错误。
多选题
4、
【答案】BCD
【解析】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判断题
5、
【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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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财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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