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作出具体惩罚规定
一是出口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二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三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四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明确指出,出口企业在税务机关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期间发生的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以及代理出口货物等,一律不得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代理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对于出口企业在税务机关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期间发生的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税务总局相关文章推荐
- 国税发[2009]88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 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
-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税发[2006]62号
-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 税总: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为员工支付应税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实行查帐征税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所得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时...
名师课程
排行热点
- 国税发[2009]88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 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
-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税发[2006]62号
-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 税总: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为员工支付应税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实行查帐征税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所得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