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信用卡套现进行审计
2、刷卡行为关联。一是都“不约而同”在几家前述“四低”型小商户多次发生大额消费,有时甚至刷卡时点也非常接近,正常用卡人群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极低,。有明显的虚假消费嫌疑。二是刷卡模式类似。如经常分单交易,即在一家商户短时期内多次刷卡,而总金额接近该卡授信额度。或经常在还款之后短时间内又刷卡用完授信额度。后者可能是利用几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也可能是由中介公司垫款“养卡”。在有套现行为的持卡人群体中,数有银行信用卡营销从业经历者,一人多卡、多点频繁套现的情况尤其突出。如李某曾任信用卡营销人员后离职,持有10家发卡行共27张信用卡,利用各种手段获得较高信用额度,累计套现数十万元,最终造成数万元不良透支。
审计实践中,这一步顺藤摸瓜,常能由一家商户牵出五、六家套现型商户0但套现规模大的商户每月可能发生数百笔收单业务,几乎会囊括本地所有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排查出的关联商户往往也属于不同的银行管辖,因此需要被审计银行之外的其他有关银行配合提供相关数据。根据新的监管要求,业银行应将这些涉嫌套现的关联商户向人民银行、银联等主管部门报送,监管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延伸检查。曝光可能存在的套现网络。
三、针对信用卡套现的三点政策建议
(一)商业银行应从四个方面强化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
1、重组目前信用卡业务条线的职责分工,做到上下联动。在各银行总行层面。应针对套现型商户的经营模式。及时研发有效的识别模型,强化内部系统的监控功能:在分支机构层面。应设立独立的收单审查岗,定期筛查、报告可疑商户。履行防范信用卡套现的职责。
2、应严格特约商户准入环节的质量控制。审慎选择商户营销外包服务商。要完善对外包服务商的考核,明确对提供不实商户信息的处罚措施。确保其对商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3、银行分支机构对交易量畸高的小型本地商户应定期“三查一看”。即做到查全部交易中是否信用卡交易占比接近100%。查在该商户刷卡的本行客户职业是否为其目标客户群体、收入状况是否与刷卡消费情况相符。查该批可疑客户刷卡是否存在较多关联。再上门看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刷卡量相匹配。有无租借POS等违规行为。一旦确定商户涉嫌经营套现。应立即停机并向人民银行、银联组织报告。对持卡人也要视情况采取停卡、降低额度、向个人征信系统报告等措施。杜绝隐患。
4、应审慎发卡授信。防止过度授信产生风险。尤其对信用卡营销人员、在多家银行开卡者等特殊群体要审慎发卡。对频繁大额刷卡后要求提高授信额度的持卡人。应认真审查其消费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涉嫌套现。
(二)进一步加大对信用卡套现的监管打击力度
任何一家银行的内审部门只能获得本行收单的商户及发行的信用卡的数据,而外部监管机构则能够延伸取得辖区内各家银行的信用卡数据,进行关联追查方面拥有明显的优势。因此,要彻底整治非法信用卡套现,能仅靠商业银行“自扫门前雪”,有赖于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牵头银行机构进行定期联合检查,斩断非法套现网络,使套现型商户彻底曝光、失去生存空间,维护有序、健康的用卡环境。
(三)应高度关注信用卡套现与洗钱犯罪的联系
据报道,在个别地区,商户向持卡人收取的套现手续费已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越来越低为何在监管高压和非法收益减少的情况下,现仍大肆泛滥呢?除了一部分套现型商户的主要目的是为经营者自身套取周转资金外,查发现有的商户可能以此进行洗钱。一般套现型商户都会定期通过银行提取现金维持支付,蹊跷的是,个别套现规模很大的商户却从未在银行提取现金。其全部收入款项均转到异地账户,于经营套现现金来源十分可疑,不排除其以经营套现作为洗钱手段,将大量非法所得现金变成合法银行存款。因此,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应关注这一可能的新型洗钱渠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