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土地使用权作价的税收筹划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每亩48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价与35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价相比,将多补交21405万元〔(48-35)×18.5〕的土地出让金,将会给甲公司造成较大的资会压力,如果甲公司资金紧张,则会影响方案的可行性。
三、案例启示
1、由于存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符合优惠政策的条件下,会使一些看似不可行的方案变得可行。
2、财务人员要善于利用一些筹划机会为公司提供税收筹划方案,节约公司税负,增加财务人员工作的价值,进而提高财务人员在公司的形象和地位。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20%的土地增值税免税政策不但适用于土地成本筹划,还适用于建安成本、开发设计成本的筹划。例如,在预计售价和土地成本一定,而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略高于20%时,可选用一些材质较好、成本较高的材料使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小于20%,从而享受20%的免税政策。
(作者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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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