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解答(一)
各市州财政局:
为顺利贯彻实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现将《办法》中有关事项的办理解答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分以下几种情况:
1、全科合格人员申请
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考试合格的人员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向财政部门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考试成绩由各地财政部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库中核对。
2、符合免试条件的中专以上(不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人员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中专以上(不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考生应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由当地财政部门留档备查。
各地财政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毕业学历证书真伪,审验合格后通过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提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符合免试条件的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人员申请
各地财政部门应将符合免试条件的中专(不包括职业高中)会计类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其名单送省财政厅审核。
4、考试前已取得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电算会计资格证且未注册的人员申请
考试前已取得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电算会计资格证且未注册的人员,应参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此类人员应考科目考试合格后,不需重新申请而仍用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只是在上岗注册时提供有关证明。
5、取得我省电算会计资格证但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申请
取得我省电算会计资格证但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提供我省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应考科目成绩合格单,并由财政部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库中
满足上述规定条件的人员,只要是在我省报考的均可以向我省任何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时填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考试成绩由各地财政部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库中核对。各地财政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核,将符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人员有关信息录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向省财政厅提交,申请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已取得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重新发证而仍用原证书。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发证情况及质量进行检查。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
符合注册条件的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同时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有效证明:
(一)有电算会计资格证人员的注册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取得我省电算会计资格证的,提供电算会计资格证原件。
(二)无电算会计资格证人员的注册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无电算会计资格证的人员,不论其是参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或按免试条件参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还是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考试人员,在注册时应提供相应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单并由财政部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库中核对相符。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