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税法冲刺阶段综合题解题思路及复习提示
「例题答案」
(1)销项税额=2800×17%+351÷(1+17%)×17%=527(万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3+30×7%-50×60%×17%=150(万元)
2008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527-150=377(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77×(7%+3%)=37.7(万元)
应缴纳的流转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377+37.7=414.7(万元)
(2)2008年度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1200×4×11÷12+6000×2=16400(元)=1.64(万元)
(3)2008年应税收入总额=2800+351÷(1+17%)=3100(万元)
「提示」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0×10%=4(万元),均是免税收入。
(4) 广告费和宣传费扣除限额=3100×15%=465(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元,465万元准予税前列支。
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560-(500-465)=525(万元)
(5)工程专门借款利息,为资本化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财务费用=200-300×6%=182(万元)
(6)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100×0.5%=15.5(万元),实际发生数×60%=25×60%=15(万元),只能税前扣除15万元。
支付给关联企业管理费9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外购商誉支出40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也不能进行摊销。
环境保护的支出29万元,准予扣除。
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入管理费用扣除。
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593-(25-15)-9-400+1.64=175.64(万元)
(7)企业会计利润总额
=3100+54-1500-37.7-560-(200-300×6%)会计差错-(593-400)会计差错-(30+50+50×60%×17%)-1.64=594.56(万元)
[解析]计算会计利润应当是以正确的会计核算为基础的,所以,对于会计中存在的差错,首先要进行会计上的调整,再以正确会计核算下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各项支出在会计利润中扣除。
(8)捐赠支出扣除限额=594.56 ×12%=71.35(万元),实际捐赠支出为3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30+50+50×60%×17%=85.1 (万元)
(9)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列支105万元,纳税调增35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列支20万元,纳税调增7.5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列支10万元,据实扣除。
工资及三项经费纳税调增=35+7.5=42.5(万元)
(10)应纳税所得额=3100-1500-37.7-525-182-175.64-85.1+42.5=637.06(万元)
(11)应纳所得税额=637.06×25%=159.27(万元)
安全生产设备投资抵免=(120+20.4)×10%=14.04(万元)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59.27-14.04=145.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