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综合指导:凯恩斯税收思想
凯恩斯(1883~1946)是现代西方经济学最有影响的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少年时代就读于伊顿公学,主修数学。1902年以数学和古典文学奖学金进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专攻数学。1905年,他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到大学四年级,师从马歇乐和庇古学习经济学。1906年参加文官考试,名列第二,被选到英国财政部印度事务部工作。1908年辞去该工作,由马歇尔介绍到剑桥大学担任经济学讲师。1909年以一篇概率论的论文,取得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院士资格。1911年起长期担任皇家经济学会《经济学杂志》的主编。1915年应征到战时英国财政部工作。1919年初,他以英国财政部首席代表身份参加巴黎和会。该年6月,因反对赔偿委员会的意见,辞去代表职务,回到剑桥大学教书。1929-1931年任麦克米伦财政和工业调查委员会成员。1930年任内阁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他还担任了不少厂商的金融顾问或董事。二次大战期间,他重进财政部任咨询委员会主要成员。1941年起任英格兰银行董事。 1942年晋封为勋爵。1944年以英国代表团团长身份出席在美国新罕布尔什州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货币金融会议,并担任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董事。1945年作为英国首席代表参加向美国谋求借款的谈判。1946年3月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第一次会议。回国不久,因心脏病突发而猝死。凯恩斯一生写过许多论文和专著,其主要的著作有:《印度的通货和财政》(1913)、《凡尔赛和约的经济后果》(1919)、《货币改革论》(1923)、《货币论》(1930)、《怎样筹措战争费用》(1940)等等。凯恩斯最重要和影响最大的著作,是他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该书的出版,在西方经济学界和政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把《通论》称为“凯恩斯革命”,并把凯恩斯与斯密和李嘉图相并列。凯恩斯的经济理论逐渐成为西方经济学的正统理论,资本主义各国政府纷纷采用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凯恩斯对于税收理论并未作全面而系统的分析,也未单独论述,而是将税收作为宏观分析的一个内容,重点研究税收在实现充分就业、防止经济和社会危机中的作用。凯恩斯在《通论》中提到:“我们生存其中的经济社会,其显著缺点乃在不能提供充分就业,以及财富与所得分配有欠公平合理”。据此,他从两个方面对税收问题作了研究,一是分析税收在保证充分就业中的作用,二是分析税收在消除财富不公平中的作用。他认为,征税总是政府将纳税人手中的货币征收上来。减少私人手中的货币数量,所以任何一种税都有促成通货紧缩,减少消费倾向的趋势,另外,许多税种对私人投资也有所妨碍。因此,政府应该减少租税,以提高有效需求和刺激私人投资,增加就业。这个观点,完全否认了传统的经济学家认为社会资本的增长是来自储蓄,而储蓄大多来自富人的所得,因而对富人不应多征税,更不应征累进税的看法。凯恩斯进一步提出了尽管对富人征收高税有积极作用,但税率并非越高越好,特别是所得税税率不能太高的观点。凯恩斯认为,间接税是一类不合时宜的税种,应当“改变租税体系”,将以间接税为主改变为以直接为主的税收体系。除了税收提高有效需求以外,对于如何消除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凯恩斯还特别出了两点:一是征收高额遗产税;二是对食利阶层课以高税。凯恩斯从他的一般经济理论出发,认为财政政策在增加有效需求和就业水平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整个经济政策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他指出,政府可以通过适当减少税收来刺激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提高,除对少数所得可以课征高税外,一般所得不宜课征过高的税收,否则将无异于对私人投资的妨碍。然而,在政府增加支出的同时,税收又不宜提高,那么收支之间必然出现“赤字”,而这正是凯恩斯极力推行的“财政赤字”政策。他认为,政府支出的增加,不应由变更税率来弥补,相反,税率还可适当降低。由于提高税率往往使消费倾向和投资倾向降低,因此他主张应实行一种不变动消费倾向,增加投资倾向为目标的税收政策,即不变动或降低税率的政策。在这里,凯恩斯摒弃了传统的健全财政理论和政策,而主张实行赤字性财政政策。只要财政政策能达到提高有效需求和充分就业的目标,政府支出和税收收入间差距增大并不可怕,一则增加支出将带来更多的可能收入,二则可以用发行货币或举债弥补税收的不足。很显然,凯恩斯的财政政策实际是一种赤字政策和通货膨胀政策相结合的扩张性政策。这种政策成为以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制定税收政策的依据。然而,当西方国家出现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并发的现象,使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发生危机。凯恩斯主义理论和政策遭到了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的挑战。西方经济学界单纯注重总需求而忽视总供给的倾向急剧减少,研究重点转向供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