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综合指导:单式预算
国家预算的一种组织形式。作法是将同一预算年度内由财政集中和分配的全部预算收入和支出编制在一个预算平衡表中,平衡表科目由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和平衡三个部分组成。单式预算18世纪首创于英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预算组织形式。20世纪30年代后,欧洲一些发达国家曾先后改为复式预算形式,但自80年代起,又纷纷放弃复式预算,转而采用单式预算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一直采用单式预算的组织形式。根据1991年9月6日国务院通过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自1992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采用复式预算。单式预算的特点是:(1)整体性强。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和全貌和预算平衡情况一目了然,便于对预算收支规模、结构及平衡关系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全面分析,也便于立法机构的审议和社会公众的了解和监督;(2)便于统筹实施,组织预算执行,增强政府运用财政资金的力度;(3)结构简单,易于编制实行。单式预算的不足是:不加区分地把不同性质的财政收支项目编制在一个预算内,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收支平衡结果,不利于财政部门对不同性质的财政收支进行分别管理,不利于政府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经济分析和比较,特别是各种性质的不同收支之间没有对应关系,难以具体反映预算赤字和盈余的成因及性质。同时,单式预算将国有资产收益(所有者收益)与国家税收混在一起,国家经常性支出和投资支出混在一起,使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模糊,企业经营责任不明确,参与企业分配的依据不清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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