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 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点的通告
为方便南沙地区企业和居民办理车辆购置税,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按照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开设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的批复》的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将在该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设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点。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从2009年1月1日为起,南沙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将受理车辆落籍地为广州市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除外)车辆(免税车辆、进口车辆以及大客车除外)的建档、过户、遗失补办、转出、转入等车辆购置税业务。
二、关于车辆购置税缴纳方式的建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时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方式有三种:采用转账缴税、采用现金缴税和采用银联卡缴税。
采用转账缴税、现金缴税方式的纳税人,在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后,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税款,并在办理划缴税款的当日起5个工作日后,凭加盖银行已收款印戳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
采用银联卡缴税方式的纳税人,在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刷卡缴纳税款后,即可领取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通过银联卡刷卡缴税将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大大提高征缴效率,节省办理时间。因此,建议税纳人尽量采用银联卡刷卡方式缴纳车辆购置税,以便即时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三、办税地点及咨询电话
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地址:南沙开发区珠电路和宇街8号,南沙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咨询电话:39091660。
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