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按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和税务机关优化纳税人服务的需要,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自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起将实施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同时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将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施应用。现行(1998年版)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在2006年9月30日后停止使用。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启用后,我局将不再印制及派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预缴申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在广州国税网站http://www.gzntax.gov.cn)的“下载专区” -- “业务表格”栏目中下载使用。
欲了解有关详情,纳税人也可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陆广州国税网站http://www.gzntax.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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