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6〕255号
2006-11-2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有效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税系统“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国税系统“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税战略和人才强税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税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以及《广东国税“十一五”时期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广东国税“十一五”时期工作总体要求,以提高国税系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突出能力建设,提升培训质量,大力推进学习型税务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努力构建多层次、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为促进广东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着眼于我省国税工作的需要,坚持改革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具有广东国税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素质和广大国税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
预期目标:
1、 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增强。广大国税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知荣明耻,积极践行社会公德、税务宗旨、税务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执政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把握大局、依法治税、科学决策、收好税、带好队的本领显著增强。
3、岗位技能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