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税局提醒:慎防不法之徒冒充中介机构行骗
在近期开展的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广州市国税局发现有不法之徒冒充中介机构行骗。
据了解,2007年4月,有一自称广州某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陆某到某企业,为该企业代理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该企业由于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也是委托该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因此轻信了陆某并将2006年度的账册和凭证交与陆某。4月底,该企业收到陆某交来的查帐报告和报盘文件后到其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申报,因报盘文件格式不符未能申报成功,该企业向经管税务局寻求帮助,该局工作人员在核对企业查帐报告时,发现陆某提交的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帐报告是利用该企业原2005年度所得税汇缴报告原件,将其中的年份等数据资料进行篡改而成。该企业随即与该税务师事务所联系,证实陆某非该事务所人员,该税务师事务所也未曾出具有关该企业20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报告,该企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一是企业委托税务师或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账务审核或业务代理时,应提高警惕,核实身份,严格按规定与事务所签订合同或协议,同时,企业向事务所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时应当送到事务所,不宜交给个人。二是中介机构应加强防范措施,有关审核报告应注意印章及装订的管理,改变审核报告有些加盖钢印、有些加盖骑缝章、有些仅盖报告专用章等不统一的做法,特别要改善报告易分拆的装订问题,防止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机。三是税务管理员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财务情况,并加强对年度汇算清缴的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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