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工作思路与实施方案
2、树立监审风险意识,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审视风险的存在,做到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处理问题,主动防范风险、化解风险,避免监审风险对集团公司监审工作的负面影响。
3、整合审计资源,重视其他部门的合作作用,积极推广联审工作方法;学习先进的监审理念和方法,积极推行信息化审计方式,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建立向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汇报机制和重大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根据《审计法》规定,借鉴国家审计实施公告制度的经验,计划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行重大内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各类审计报告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审查同意后,定期通过港报、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向广大员工进行公告,逐步把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促进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按照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原则,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和手段,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形成与管理流程同步的网络监控体系。
随着集团公司生产、财务管理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实现,监察审计开展实时审计和事中审计成为可能和现实。通过审计信息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对内部财务信息系统、会计工作实施、生产业务操作等实施有效监控与评价,对公司资金、各种资产进行密切跟踪;改变目前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审计方式,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在信息化条件下实施审计监督与评价的能力;逐步实现审计过程的三个转变,即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
1、发挥网络审计对生产和财务管理的联动监控作用,按照全面监督、突
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内部监审信息化网络,通过对全面和重要数据的采集、分析,形成即时监控。
(1)链接集团公司生产业务部每日船舶调度日志和计费台账系统,掌握泊位使用率、机械人工运转率,对船舶靠、离港和收入计费情况进行监控。
(2)链接海达物流、外理公司、轮驳公司、港鑫公司等生产公司调度日志和计费台账系统,对船舶入港动态及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收入计费情况进行监控。
(3)链接集团公司财务部、基层单位财务账套,掌握各公司的收支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对收入的实现、应收账款的形成和确认、成本预算与实际耗用以及吞吐量与收入的比值关系进行监控。
(4)链接资金结算中心结算系统,掌握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对资金筹集、使用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2、在龙口港门户网站设立“网上监审”专栏,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员工和客户的群众监督作用。
集团公司员工、货主、船东和其他客户及社会人士通过“网上监审”,对龙口港企业管理、服务质量、收入分配、干部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投诉举报、提供监审线索和合理化建议,集团公司监审部对有积极意义的投诉及时予以处置,对合理化建议分析筛选后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建立与员工、货主、船东和其他客户及社会人士的网上互动,开展网上答复和交流。
(七)将内部审计重心由事后评价转向事前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保证集团公司营运安全。
风险在企业内部具有感染性、传递性、不对称性,集团公司某个部门、单位造成的风险或疏于风险管理所带来的后果往往不是由其直接承担,而是会传递到其他部门,最终可能使整个集团公司陷入困境。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控制,是防范集团公司运营风险的关键。而对风险的认识、防范和控制需要从全集团公司考虑,各业务部门、单位很难做到这一点,监审部门具有其他部门所不具有的独立性优势,而传统的事后评价模式对风险管理的意义相对较小,所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重心必须转向事前、事中的风险监控。
1、实行重大内控制度评审机制,达到风险的制度化事前预控。
从大部分企业看,存在对内控制度认识不到位、轻管理重经营和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的问题,内控制度缺乏预见性、系统性、可行性,偏重于事后控制,通过内控制度评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这些问题的存在。所以,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的重要内部控制制度出台前,可以采取经集团公司监审部评审方式,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制度评审,监审部临时从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业务部等相关部门抽调管理、工程技术和法律等人员,成立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小组,共同评审,未经评审的重要制度一律不得实施。
2、充分利用审计信息网络实时监控,进行风险的事中发现、评估和过程控制。
随着集团公司生产、财务管理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实现,各项业务的审批和操作将逐渐通过信息系统来完成,这使实时监控成为可能。所以,监审工作将改变过去以事后评价为主的模式,更多的通过监审网络系统实施非现场的、相对实时的监控模式,达到过程控制的效果。监审部利用监审系统对重要控制点的重要数据实行实时采集,一旦发现业务审批流、操作流、会计流等方面的疑点数据,立即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与操作部门、单位沟通,一般性问题要求当天即时整改;对重大疑点非紧急问题实施现场审计调查后,将审计结果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按领导指示精神予以相应处置;对重大疑点问题分析评估后,认为可能导致集团公司整体营运风险而且紧急的,当天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后召开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制定处置方案予以即时处理,并实施处置后的审计调查。
3、进行业务操作专项效能监察,提高内控执行效果。
内控制度执行不力、流于形式、有章不循、管理越权、效果欠佳,甚至利用制度执行不力谋取私利是很多企业面临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不够、奖惩乏力是导致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所以,以内控制度的执行为重点实施经营、管理效能监察监督,进行管理评价,将其作为集团公司监审部现在和将来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以集团公司各项奖惩制度为依据,加大对内控执行不力、无效造成企业损失者的处罚力度,促进管理自律,使集团公司及各部门、单位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保证集团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
(八)围绕港口建设,逐渐规范加强建设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