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会考试(CPA)辅导《税法》内部讲义(2)
参考答案:
※方法一:
销项税额=100×(1+5%)÷(130%)×17%=25.5(万元)
消费税= 100×(1+5%)÷(130%)×30%=45(万元)
※方法二:
消费税= 100×(1+5%)÷(130%)×30%=45(万元)
销项税额=[100×(1+5%)+45]×17%=25.5(万元)
5、折扣
(1)折扣的内容
○商业折扣(税法称“折扣销售”)
○现金折扣(税法称“销售折扣”)
(2)折扣的税收政策
①商业折扣:如果原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税;如果原销售额与折扣额分开发票,一律以原销售额计税。
(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一致)
②现金折扣:一律以原销售额计税。
(注:增值税、营业税以原销售额计税;现金折扣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举例
【例1】某电视机厂在“五一”期间销售彩电实行不同方式的让利优惠,销售21CM彩电不含税价为200万元,按八折收取了价款并在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34CM彩电不含税价100万元,由于购货方提前付款,实际收取85万元。则该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4.2)万元。
【例2】某电器厂以出厂价销售给某专业商店电机20台,每台0.65万元(不含税),因该商店提前付款,电器厂决定给予5%的销售折扣。则该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21)万元。
【例3】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营家电产品的生产销售。为扩大本厂产品销售,7月份该企业采取折扣率为20%的折扣销售方式销售产品,取得销售收入120万元(不含税收入),其销货发票上未注明折扣额。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
6、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1)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折让的税收政策
税法规定:可按折让或退回后的净额计税
(2)举例
【例1】某工业企业3月份赊销其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价税合计金额为117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
当年5月份,由于部分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该企业收到购货方退回的产品若干,价值为23400元(含税价),根据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收回。
3月份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
5月份销项税额=2.34÷(1+17%)×17%=0.34(万元)(红字,冲减当月销项税额)
7、以物易物销售方式
(1)适用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是: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2)举例
【例1】A企业10月份以其生产的A产品与B企业生产的B产品兑换,双方交易的价值均为23.4万元(含税价),A产品的成本为18万元,B产品的成本为15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双方互开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均未验收入库但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则:
(1)A企业当期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2)A企业当期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3)A企业当期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例2】地处市区的某酒厂8月份将生产的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20%)4吨与粮站(换取的酒给职工发放福利)的高粱兑换,双方交易的价值为23.4万元(含税价),粮食白酒的成本为8万元,高粱的成本为15万元,并互开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验收入库但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则:
(1)酒厂当期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2)酒厂当期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3)酒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4)酒厂当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5)酒厂当期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6)酒厂当期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8、以旧换新销售方式
(1)税收政策
①一般政策: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并计算纳税;
②特殊政策:对于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则按照实际收取的款项还原计算缴纳增值税(17%、4%)、消费税(5%)。
(2)举例
【例1】某电器设备厂(一般纳税人)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给用户电机4台,开出普通发票,金额为2.52万元(已扣除收购旧货的成本0.28万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金额2.52元。则:
当期销项税额=(2.52+0.28)÷(1+17%)×17%=0.41(万元)
【例2】某金店(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一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5000元,旧项链作价3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差价现金2000元。则:
(1)计税销售额= 2000÷(1+17%)=1709.40(元)
(2)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709.40×17%=290.60(元)
(3)应缴纳的消费税= 1709.40×5%=85.47(元)
【例3】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2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彩电,开出普通发票38张,收到货款800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货折价30000元,则该商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为( )元。
9、还本销售
(1)税收政策:应按原销售额计税,还本支出不得扣除。
(2)举例
【例1】某钢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出了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货款25万元。企业扣除还本准备金后按规定23万元做销售处理。则:
(1)该厂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2)该厂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10、预收方式销售
(1)适用的税收政策
①一般政策:企业采用预收方式销货,一般情况下应在发货时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包括消费税);
②特殊政策:对于企业采用预收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在预收时计算缴纳营业税(包括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2)举例
【例1】某机械厂(地处市区,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方式销售其生产的车床,当年4月份预收款30万元,当年7月份发货并开出普通发票,金额为23.4万元,制造成本为12万元,余款退回。
另外,该厂销售其一处闲置的自建仓库,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作价120万元,由该厂负担的清理费用2万元,8月份预收30%,当年9月份办妥转让手续并收回余款。则:
(1)当年4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2)当年7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3)当年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4)当年9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5)当年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万元;
(6)该厂本年度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