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之权益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在第七条中要求对于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销,这样一来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调整母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这个漏洞就被堵住了。所以通过上面的分录就可以解决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多确认损益调整80万元以及多确认的存货80万元的问题(因这样调整后资产总额并没有增加,又不违背权益法的原理)。但是上面的分录是由正常的会计分录和调整分录组成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的会计核算时要把上面的分录分开。则变成下面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60[(3200-400)×20%]
贷:投资收益 560
上面的分录是甲公司也就是母公司把内部交易的因素扣除了在个别会计报表中确认的分录。
甲公司也就是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时调整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
贷:存货 80
通过上面的这笔分录加上原来甲公司也就是母公司原来个别会计报中的分录就可以有效防止上市公司利用交联交易把母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资产和利润做大。
假定在2008年,甲企业将该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因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实现,甲企业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08年净损益时,应考虑将原未确认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计入投资损益,即应在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确定的投资损益基础上调整增加80万元。
②顺流交易:投资企业→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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