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名师2010中级职称考试备考指导:增值税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4%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2
三、关于已使用过的物品和固定资产以及旧货的规定如下: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会计上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已使用过的其他物品——属于企业的生产资料(如低值易耗品等)
旧货——指商品,是尚有部分使用价值的流通物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①属于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情形,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A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B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属于未抵扣过进项税的情形,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A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B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C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1日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旧货税法有特别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例题1】(教材中例题):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每辆摩托车的原值每辆0.9万元。
【名师解析】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的销项税额=1.04÷(1+4%)×4%×50%×5=0.1万元
【例题2】(教材中例题):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将本商场自用2年的小汽车一辆,账面原价16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以每辆140000元的价格售出;
【名师解析】商场自用2年的小汽车售出,销售价格未超过账面原值,不缴纳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2月将已使用三年的小轿车(原值16万元)以18万元价格售出。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
【答案】应纳增值税=180000÷(1+4%)×4%÷2
【例5-16】某商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6月,该商场取得零售收入总额18.54万元,还销售了旧货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2万元,原值4万元。计算该商场当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名师解析】(1)零售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18.54÷(1+3%)×3%=0.54万元
(2)销售旧货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5.2÷(1+4%)×4%×50%=0.1万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0.54+0.1=0.64万元
总结:
第一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售价÷(1+3%)×3%
第二块:分人: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分类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 |
减按2%征收率 售价÷(1+3%)×2% |
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未抵扣过进项税) |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已抵扣过进项税) | ||
销售已使用过的其他物品 |
按3%的征收率 售价÷(1+3%)×3% |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 |
销售旧货 |
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售价÷(1+4%)4%÷2 |
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售价÷(1+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