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资产评估收费新标准出台
广东省物价局在商广东省财政厅后,于2010年7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自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后,全国出台的第三个地方性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与1992年以来实施的原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相比,广东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新收费标准与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上升幅度接近100%。
二是上下浮动幅度合理。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同时,考虑到证券评估业务的特殊性,将上浮幅度适当提高到30%.
三是收费内容明确。新标准明确说明收费标准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有关差旅费用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有效防止出现通过差旅费等费用计入收费额的方式变相压价的行为。
四是规定了资产评估的最低收费标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保障了低额资产评估收费项目的合理回报。
五是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规定了计时收费的具体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简易可行。
广东省这一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实施,将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评估收费低、评估收费不合理的局面,有利于解决资产评估服务价值被低估、压价竞争等限制行业发展的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留住资产评估人才,促进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 辅导招生 |
为了让广大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备考,中华会计网校“2010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网上辅导”开始全面招生!现在报名的学员可学习2009、2010连续2年的课程,全程视频授课,专家24小时答疑,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超值优惠期80-150元/门,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
24小时开通:010-82318888 免费热线:4008104588 |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综合资讯相关文章推荐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
- 广州注协: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天津2009年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2月15日-25日
-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穗财法〔2007〕63号)
- 关注: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是否延续
- 查询真假发票好去处 省国税“发票查验”功能投入使用
- 截至2008年新认定高新企业已享受所得税优惠
- 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哪些内容,在认定中起什么作用?
名师课程
排行热点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
- 广州注协: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天津2009年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2月15日-25日
-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穗财法〔2007〕63号)
- 关注: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是否延续
- 查询真假发票好去处 省国税“发票查验”功能投入使用
- 截至2008年新认定高新企业已享受所得税优惠
- 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 《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哪些内容,在认定中起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