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川税协[2011]19号),截止2011年10月31日共有35家税务师事务所自行申报奖项。经省税协秘书处对申报材料收集审核,提交三届九次会长会议初审后,提交三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定。现将获奖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据材料)向省税协注册监管部和省注税管理中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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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