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注册税务师行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年检的通知》(辽国税发〔2011〕210号)精神,2011年沈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年检工作现已开始,特提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年检市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一)各所执业注册税务师签字、印模;
(二)各所法人代表指定联系人授权书(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二、各所要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在12月28日前将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材料和注册税务师年检材料(纸文件)上报到沈阳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并按省局规定接受检查,两张附表(电子版)报送到bg6443@sohu.com邮箱。未能按时参加年检的所,将不予公示。
沈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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