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经省税协研究决定,年底前清缴2011年度个人会费。因此,为减少事务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请各事务所在领取新版会员证和注册税务师执业专用印章的同时,以所为单位,务必将个人会费带至省税协交财务室。2011年度个人会费执行原标准不变。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