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8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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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layout-grid-mode: char; line-height: 28pt"> style="layout-grid-mode: char; line-height: 28pt" align="center">穗财会〔2007〕12号 style="layout-grid-mode: char; line-height: 28pt">
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人事局: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7〕55号),现就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按照省财政厅、人事厅《转发财政部 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7年12月底止。二、报名方式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以下简称“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三、考试级别、科目和成绩管理(一)考试级别、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四、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08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五、考试时间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17、18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5月17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5月18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六、报名时间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全国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星期六、日休息),具体地点见附件1。各区、县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务必于2007年11月21日前结束,并于11月22日将考试用书征订数量汇总报市财政局(会计处),11月23日将报名人数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七、报名程序1.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有意报名的人员应事先登陆我市网站www.gziac.org.cn,查看2008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事项指引。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10月25日至11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test.acc.gov.cn),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据实录入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尤其是电话号码,是忘记登陆密码,找回的必要条件),记下本人注册报名号和密码;需要考试教材的考生,应网上订购教材。之后考生应将通过照相馆或数码相机拍照的、清晰完整的本人近期(3月以内)、免冠的数码相片上传。相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以考生报名注册号命名(例如:11000000001.jpg)。相片必须清晰、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相片或不能按要求上传相片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到报名点现场照相或者交纳近期免冠、清晰完整实体照片,由现场确认点统一扫描后上传。不论是否成功上传相片,考生均应从网上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于11月12日前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即使参加并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相应考试,也不核发资格证书。4.我市行政区域所属管辖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属于市属单位的,到市属单位所在区、县级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见附件1);不属于市属单位的,按照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隶属管辖权报名。报名工作可以由单位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直接到单位所在区、县级市现场确认点报名,也可以由考生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报名。5.考生应查看网上所选择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时间通知,并按照通知时间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单位审核盖章、考生签字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一份、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相片1张〔办理考试合格资格证用,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见附件2,在各报名点领取),不符合相片规格的,不能办理证书〕,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缴纳考试费和预定教材的书款。上述原件由单位负责初审、现场确认时交各会计考试现场确认点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在办理报名确认时提交。单位集中办理报名确认时,还需提交《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类登记表》(见附件3)。6.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的要求,应打印提交单位审核盖章、考生签字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大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相片1张等材料。7.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跨年度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其考生档案号为原档案号。中级有档案号的考生只能在网上选择“身份证”作为报考的证件类型,其他考生可在网上对应选择“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作为报考的证件类型。对于跨年度跨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无论原省份是否实行网上报名,转到广州报考均只需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见附件4);从广州转到2008年度已实行网上报考的省份,也只需出具成绩合格证明(见附件4);但从广州转到2008年度未实行网上报考的省份,广州原报名点不仅要出具成绩合格证明(见附件4),还需使用现场系统生成成绩档案调转软盘。8.报考人员不慎遗忘报名注册序号和个人密码时,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找回报名注册序号、密码”功能找回相关信息。如果仍无法找回的,报考人员可向所在区、县级市报名点提出申请,由报名点帮助找回相关信息。八、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各单位收取的考务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区、县级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应于11月28日前将书款按收费项目名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费,委托收费项目编码:010 004 204 000 813,填制财政六联缴款书缴入市财政专户(收款单位名称:财政收费,账号:360 200 010 900 041 2165,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根据《关于会计考试收费分成收入缴库问题的通知》(穗财综〔2006〕84号)的规定,各区、县级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应于12月20日前将考务费按收费项目名称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收费项目编码全额缴入市财政账户(收款单位名称:财政收费,账号:360 200 011 120 031 034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全额缴入的考务费市本级与区、县级市按7:3分成(市本级分成部分含按照45%比例上缴省财政厅的金额),各区、县级市分成部分由银行直接划拨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九、考场设置中级资格考试,由市会计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设置中级考场(拟设置考场学校名单见附件5,具体考场的设置以2008年2月1日前与各考点学校签订的委托协议为准)。初级资格考试由各区、县级市会计考试办公室组织设置考场。各区、县级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应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6)报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十、培训辅导1.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至11月30日到以下培训单位(见附件8)报名参加培训。各培训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按照考试大纲和教材认真组织培训,确保培训质量。2.培训、辅导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强迫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十一、准考证发放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准考证定于2008年4月8~18日(节假日休息)发放。请各单位和考生自行到现场确认点领取,不另行通知。会计中级报考者(不含花都、番禺)发现所领取的准考证中姓名、身份证号、相片有误的,可于2008年4月24~25日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吴志丽,电话:83379608)更正;其他需要更正者可于2008年4月24-25日到原报名点所属区、县级市会计考试办公室更正。 附件:1.《广州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一览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layout-grid-mode: char; text-indent: 112pt">表》style="layout-grid-mode: char;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8pt"> 2.《贴资格证相片页》 3.《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类登记表》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一览表》6.《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7.《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方法》8.《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市培训单位一览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style="layout-grid-mode: char; line-height: 28pt"> 主题词:财政 会计 考试 通知style="border-right: medium none; padding-right: 0cm; border-top: medium none; padding-left: 0cm; padding-bottom: 1p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top: 0cm; border-bottom: black 0.75pt solid"> 抄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style="border-right: medium none; padding-right: 0cm; border-top: medium none; padding-left: 0cm; padding-bottom: 0cm;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top: 0cm; border-bottom: windowtext 1.5pt solid"> 广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0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