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国、地税局联合推出45项服务举措让税收春风普惠泉城
山东省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4月1日联合推出45项服务措施,借此启动“税收春风惠泉城”(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活动。下一步,两部门将以“春风行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抓手,继续推出系列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助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与发展。
今年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在全国开展“春风行动”,明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按照“春风行动”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行动组织领导,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细化具体落地措施,强化措施跟踪问效,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使税务人员的管理、执法、服务更规范,让纳税人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济南市国税局和济南市地税局加强协调互动,积极整合资源,重点从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减少国地税下户检查次数、规范国地税政策执行标准等方面入手,决定联合推出本次“春风行动”。“春风行动”重点突出办税服务再提速、首问责任深落实、税户负担减到位、纳税信用重应用、审批事项全公开、权力清单更透明六大原则,包括六提速(提速政策服务、提速登记办理、提速发票领用、提速多元办税、提速涉税审批、提速投诉处理)、三减负(减轻资料报送负担、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减轻税务检查负担)、三公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公开执法权力清单)、一首问(推行首问责任制)等十大方面,涵盖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内容。
首批推出的45项措施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种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精简流程类25项,降低办税成本类2项,审批提速类9项,优化服务类9项。目前,各级国地税机关正对现有涉税审批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流转环节、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将在开展“春风行动”过程中,根据工作进展分阶段陆续推出其他“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两部门还着手就深化合作展开探讨。下一步,市国、地税将在日常征管、信息交换共享、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尽可能地减少重复下户次数,减轻纳税人负担。
附:
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推出45项便民服务措施
1、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地税窗口联合新办税务登记,实现即时办结。
2、免费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
3、定期梳理、集中解答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热点问题,并向纳税人主动推送。
4、推行同城办税,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国税部门实现增值专用发票认证、抄税等业务市区内同城通办;地税部门发票实现同城领用,在全市任一家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
5、提供多元化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ARM自助办税终端申报、邮寄申报、网上报税、“双委托”报税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供纳税人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
6、在办税服务厅对部分业务提供“免填单”服务,并积极扩大免填单服务范围。
7、简化税务登记跨区迁移。
8、简化二手房交易办税流程,简并纳税人资料报送。
9、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全面实施导税服务。
10、国税部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取消实地查验,实现即时办结。
11、国税部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抄税、认证等服务;地税部门在全市积极推广应用网开发票,使纳税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事宜。
12、国税普通发票、地税发票初次领用取消调查审批,即时办结。
13、国税部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及地税发票领用数量,即时办结。
14、取消税务发票行政收费,纳税人无偿领用发票。
15、推行建立“纳税人之家”,及时处理纳税人诉求。
16、提供涉税业务提醒等短信推送服务。
17、车辆购置税业务实现“免填单”服务。
18、新购车辆购置税业务即时办结。
19、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免税)业务即时办结。
20、取消转籍、过户的车辆购置税二次业务。
21、车辆购置税全城通办,可任意选择方便的征收点办理。
22、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类、政策性优惠备案管理类47项业务即时办结。
23、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减免实现申报即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先备案改为事后报送相关资料。
24、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调查与首笔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查合并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即时办结。
25、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备案、申请开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除境外劳务不予征税以外的项目)即时办结。
26、取消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事项的核实进户。
27、取消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包括港澳台安排、协议)待遇审批和备案的核查进户。
28、取消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日常审验进户。
29、取消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审核进户。
30、取消特别纳税调整跟踪管理进户。
31、取消房地产企业注销前多缴所得税清算管理进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