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保管发票有三种,车主应认真鉴别
停车保管发票有三种,车主应认真鉴别
近日,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语音信箱收到市民刘先生来电,反映其在某五星级宾馆停车场停车时收到已过期的地税发票。当市地税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刘先生收到的发票是有效的停车保管发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9月中旬,刘先生到该宾馆停车时,取得一张《广东省广州市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而此前刘先生在其他场所停车时拿到的都是《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便认为该宾馆停车场提供的是已“过期”的发票,于是致电12366-2举报。
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解释,目前广州市区范围提供停车保管服务的场所使用的合法票据有以下三种:
(一)《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包括娱乐业、饮食业、其他服务业、装卸搬运业、文化体育业、车辆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旅店业、仓储业、租赁业等行业正式启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
(二)《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定额发票》和《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该两种发票从去年7月1日起启用,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监制,适用于包括停车保管、洗车保养及其他服务行业。
(三)《广东省广州市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这是车辆停放、保管行业专用的发票。
市地税局表示,上述三种发票都属各车辆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有效凭证。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提醒,上述的三类发票均统一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编码规则,在票面印有12位发票代码和8位发票号码,没有英文字母,车主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认真区分。如果市民对在停车、洗车时取得的发票有疑问或取得过期失效发票的,可以向市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或举报。(晓红 丹红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