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9年清理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201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办法(暂行)》(粤地税发[2005]131号)以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穗地税发[2008]55号)有关规定,市局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2009年第一批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共5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09年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2.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09年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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