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 发[2006] 66号
粤国税办转字〔2006〕104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栏 国税发[200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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