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办事处需要哪些程序和证件
问:我是广西一家船舶运输公司的,想在深圳开设办事处,地方税务局这边需要哪些程序和证件?
答: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⑤税务机关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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