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是如何定的?
我是个体工商户,摄影服务(贴纸照),纯地税户。档口只有2点多平方,月租300元,税所定我3500营业额,交纳个人所得税2.5%,即每月交纳 87元,另有防洪费等附加,近100元。和我同商场的同行档口,定额3000元,每月只交纳30元,我想知道这其中的差别,以及纳税的标准,即我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粤地税发[2004]312号文件精神,如果达到文件所规定的各地方营业税起征点,应就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你所述得知,你店并未达到当地的营业税起征点,故税务机关只按2.5%的带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于和你同商场的同行档口,如果也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同样也应按2.5%带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除符合税法规定可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因此,你所反映的以上情况,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作详细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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