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纳税指引
交通运输业是指通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由一地送往另一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一种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以及与运营业务有关各项劳务活动。
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直接间接构成交通运输行为的组成部分。如铁路部门取得的站台票、订票、送票费、行包保管费、接取送达费、携带品暂存费、货物暂存费、有价表格费、签证费、贵宾室使用费、退票、补剪、补票手续费等;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理局取得代售票手续、飞机起降服务费、旅客过港服务费、机务费、飞机清洁费、运输服务费、商务特种车辆使用费、航路费、机场进出指挥费、夜航附加费、地面保障费、任务组织费、航班延误费、侯机楼使用费、飞机停放费、机场建设基金、飞机救护费、空中指挥费、代理国际民航运输手续费、代理国内业务手续费、货物保管费及航空报影、航空测量、航空护林、航空吊挂飞播、航空降雨等:水陆运输部门取得的打捞抢救、理货、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等。
(注:航空公司从事特快专递业务,按“服务业”税目征收)。
从事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应按如下规定缴纳地方税费:
一、 企业所得税
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
纳企业所得税:
1-、账册健全、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账计征办法纳税,适用税率为33%。但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
以下的暂减按18%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至1 0万元 (含10万元)的暂减按27%税率计算缴纳。
2、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
收率的方法纳税。
二、 营业税
以全部运营收入,即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但对从中国 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的,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 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从事联运业务 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依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l%。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二营业税税额X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四、 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为依据计算缴纳,广东省各地的征收率不同。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X附加率
五、堤围防护费
广东省各地的堤围防护费征收率不同,请咨询各地市地方税务 局。
六、个人所得税
l、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账务健全、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账计征方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