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被退回的普通发票
问:如何处理被退回的普通发票?
答:一、购货方和销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它联次一起粘贴以备核查。二、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作为冲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