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业纳税指引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游览场所、体育活动。
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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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各种展览、培训活动,兴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 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
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体育业,是指兴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不按本税目征税.
从事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应按如下规定缴纳地方税费:
一、 营业税
以提供文化体育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费用为营业额,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文化体育业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及计算方法:
应纳营业税=计税依据X适用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X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为依据计算缴纳,广东省各地的征收率不同。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x附加率
四、堤围防护费
广东省各地的堤围防护费征收率不同,请咨询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五、企业所得税
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办法纳税,适用税率为33%,但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至10万元(含1
0万元)的暂减按27%税率计算缴纳。
(2)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方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