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第十章知识点汇总解析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经批准后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因在折扣期限内付款而获得的现金折扣,应在偿付应付账款时冲减财务费用。
三、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负债类
(一)计提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具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生产工人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
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制造费用”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不区分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全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支付职工福利费
3.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四、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已交税金”等专栏。
1.进项税额
注意:①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买价(或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②属于购进货物时即能认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2.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转出
第一,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或产成品等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霉烂、变质、丢失、被盗等,其进项税额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第二,购进的货物在没有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其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等),应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4.交纳增值税
5.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
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二)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
五、借款
企业的借款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短期借款”科目
“应付利息”科目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期末尚未归还的长期借款。
(1)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则应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长期借款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发生在筹建期间,则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记入“财务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