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名师2010中级职称考试备考指导:增值税
【例5-3】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名师解析】答案:A。根据规定,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都是视同销售。
重点: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原抵扣进项税额如数转出
【例题1·计算题】某商业企业月初购进一批饮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税金13600元,货款已支付,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1000元(有货票)。月末将其中的5%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名师解析】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3600+1000×7%)×95%=12986.5(元)
当月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3600+1000×7%)×5%
【例题】某市卷烟生产企业8月末盘点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15万元(含运输费用0.93万元)霉烂变质。
【名师解析】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7%)×7%=2.46(万元)
【例题3·计算题】某企业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玉米(库存账面成本为117500元,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霉烂,使账面成本减少38140元(包括运费成本520元);由于玉米市场价格下降,使存货发生跌价损失1100元;丢失2007年购进未使用的过滤器一台,固定资产账面成本56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952元)。
【名师解析】进项税额转出=(38140-520)÷(1-13%)×13%+520÷(1-7%)×7%=5660.52(元)
第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第三,利用公式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例题4·单选题】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6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答案】B
结论: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补充烟叶税的规定:
项目 |
内容 |
税法规定 |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
计算公式 | 一般情况:进项税额=买价×13% 特殊情况:如果是烟叶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2006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6.5万元
B.7.15万元
C.8.58万元
D.8.86万元
【答案】C
【名师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0%)×(1+20%)×13%=8.58(万元)
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应当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在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七、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一般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交营业税。
税务处理(即以谁为主,交谁的税):混合销售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主业来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但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如下例:
(1)销售家具的厂商,在销售家具的同时送货上门,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前述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