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1月12日 穗地税发[2010]7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12月22日 粤地税发[2009]22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的需要,省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十二、《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和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主表和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 类)》附表进行了修订(具体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修订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 、B类)从2009年度汇算清缴开始使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B 类)》从2010 年(按税款所属期)开始使用。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低税率地区而适用低税率计算后的税款,小于总机构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部分,填写入《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五)第38行“(五)其他”。适用于总分机构税率差的企业填报的电子申报表模板从2009年汇算清缴期停止使用。
三、执行过渡优惠税率的企业,按优惠税率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小于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部分,填写入《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五)第38行“(五)其他”。
请各级地税部门做好修订后申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和培训工作。
附件: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附表十二.xls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附表十二填报说明.doc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主表.xls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主表填报说明.doc
5.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附表.xls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附表填报说明.doc
7.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主表.xls
8.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主表填报说明.doc
9.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附表.xls
10.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附表填报说明.doc
1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 类)附表.xls
1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 类)附表填报说明.doc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