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免须报送的资料
一、新办高新技术企业
1、省、市级科委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年检记录
2、基本资料
二、 新办第三产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2、基本资料
三、 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待业人员)减免企业所得税
1、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及其年检记录
2、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金花名册
3、劳动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安排分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4、下岗失业人员的待业证明(失业证、下岗证)
5、基本资料
四、 生产型民政福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民政福利企业证书及其年检证书、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四表一册"复印件各一份,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润分配表、残疾职工名册
3、基本资料
五、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校办企业证书及其年检报告书、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高校的校办厂可出具省高教厅的证明文件)
2、所属学校出具的财产性质和利润分配方案的证明报告原件
3、上一年度及当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4、基本资料
六、技术转让所得年净收入3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1、申请减免期内一份具代表性的《技术服务合同书》复印件
2、科委出具的与上述合同相应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技术合同登记表》
3、技术服务合同清算表一式两份
4、基本资料
七、下岗职工成立的社区服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下岗职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资料
八、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 民政部门出具的受损灾害证明原件
2. 保险机构的赔偿证明复印件
3. 经税务、保险等部门证明的财产损失清单
4. 基本资料
九、劳教、劳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 司法部或各省劳改局、劳教局,省级监狱、劳教所以及地市级劳改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
2. 基本资料
十、利用三废等废弃物品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 有关部门对其产品综合利用资源的证明文件
2. 基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