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
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7年10月10日 粤财法[2007]11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7]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
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7年8月20日 财税[2007]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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