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三)非累积带薪休假
非累积带薪休假的权利只能在取得的当年行使,不可以结转到后续年度使用。如婚假、产假(包括作父亲和母亲)、丧假、病假等。当一名职工由于上述原因休假时,他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在一定时间内带薪养病或者度蜜月,但是这种权利显然不存在递延性,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也就不存在未来某笔支出与当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有关联,所以无须在年末将其作为一项负债处理。若非累积带薪休假的权利人在取得权利的当年就行使该项权利,只需在实际发生时将其计人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实务中,我国企业一般是在休假期间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一并处理。如果权利人放弃该项权利,则需视情况而定。若企业对于非累积带薪休假没有货币补偿,无需作任何处理;如果企业对于职工放弃的非累积带薪休假有货币补偿,应在实际补偿时先确认一笔应付债务,再同工资一起以银行存款支付。
四、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对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授予日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可立即行权,一般需要在职工或其他方履行一定期限的服务或在企业达到一定业绩条件之后才可行权。对这种需要等待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进行任何会计处理。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三)可行权日之后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