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会计报表附注需批露的内容
会计中所指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以及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的各方。关联方关系主要指:(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3)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
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者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l)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其变化;(2)企业的主管业务;(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动。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l)转让土地使用权;(2)承发包工程;(3)购买或销售商品;(4)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其他资产;(5)提供或接受劳务;(6)代理;(7)租赁;(8)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9)担保和抵押;(10)管理方面的合同;(11)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2)许可协议;(1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关联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六、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企业集团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除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上述应附注的事项外,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母公司所持有的各类股权的比例;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增减变动情况;
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名称、持股比例,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以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对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投资的处理方法;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非子公司(其他被投资公司)的名称、母公司持股比例以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原因。
子公司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在未进行调整直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在合并会计报表中说明其处理方法;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经营业务与母公司业务相差很大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有关资料。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又称期后事项。它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至会计报表报出口之间所发生的事项。按其是否调整会计报表分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所提供的新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有关项目金额作出新的确认,而需要对会计报表作调整的事项。通常包括: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值;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发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发生的舞弊和会计差错;发现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作出的会计处理;由于税率变动,改变了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的税金和利润等。
非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并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不需要对会计报表作出调整的事项。但对企业以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对其他企业进行控股投资、发生重大筹资行为、资产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与本企业有债务关系的企业不再持续经营、达成协议的债务重组事项以及资产重组事项等,都应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