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1月28日在线访谈问题归集(2010年汇算清缴可参考)
总会计师汪康: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也赞同你的意见。我们现在也正在按照你的建议在努力,一方面我们要尽可能的在制度层面规范税收政策,统一标准和执行的口径,防止执行中的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给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我们国家的情况复杂,各个地方也有一定的特殊性,给省一级的税务机关适度的权限是必要的,但是这个权限是可控的,是有量化标准的。这也是使税收政策适应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48、普通发票代码的内容、编制规则及启用时间
征管科技司副司长赵福增:为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启用12位分类代码和8位发票号码的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代码由国地税代码、行政区域代码、年份代码、行业代码、发票种类代码等组成,共12位;从左至右按照下列顺序编制:第1位为国地税代码,第2—5位为行政区域代码,第6—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行业代码,第9、10、11、12位为发票种类代码。
49、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企业存货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到底是否需要转出?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经审核,确属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那部分,相应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50、公司收到某境外公司的服务费发票,上面注明净价格100元,我公司将净价格折算成税前价格105.26元代扣代缴营业税5.26元,但对方公司不同意按税前价格更换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税前价格105.26元在所得税前列支此服务费?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如果劳务合同规定,应该是由中国公司负担,可以根据境外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以及合同、营业税发票等作为有效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1、请问出口货物备案单证都包括哪些内容?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单证在企业备案:1.购货合同;2.出口货物明细单;3.出口货物装货单;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52、临时经营者需用普通发票应如何处理?
征管科技司副司长赵福增:临时经营者需用普通发票时,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接受劳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普通发票,对税法规定应当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收税款。
53、企业开发票为何还要规定限额?我是一家小企业,但有时也会有较大金额的生意,为何使用百万元的发票就那么难呢?
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是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需要。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区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的最高开票限额要严格审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既要控制限额以利管理,又要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54、发票上为什么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为什么要加盖发票专用?
征管科技司副司长赵福增:每张税务发票票面上方都印有椭圆形“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专用章是税务机关实施发票监督管理的重要标志。开票单位在填开完毕发票后,应在发票上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以表示开票单位对开具发票的确认和承担的法律责任。
5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问上述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否有具体定义。例如我公司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公司缴纳一定保费后,员工可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医疗费理赔。这是否属于“补充医疗保险”。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企业为职工办理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按照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统一规定进行的,其所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按照规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扣除。否则,均属于商业保险,其所发生的费用不得扣除。
56、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对“走出去”企业有何帮助?
国际税务司副巡视员彭宁:我国目前已对外签署了93个税收协定和2个税收安排,基本建立了全球范围的税收协定网络。这些协定对我国“走出去”企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税收协定使“走出去”企业直接获利,如降低被投资国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征收所得税的税率,又如对我国企业在境外活动未构成协定所称“常设机构”的,取得的利润在境外不予征税等;二是利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通过两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的直接对话,为我国“走出去”企业在国外遇到的各类涉税纠纷和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57、请问会开征环保税、遗产税等税种吗
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关于开征环保税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提出要“研究开征环境税”。按照以上要求,财政部、国税总局和环保部相关司局目前正在积极研究环保税制。
58、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属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如何界定,企业凭什么依据判定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企业对自己经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时间可以自行做会计判断,根据判断确定固定资产使用时间。
59、普通发票为什么要验旧购新?
征管科技司副司长赵福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根据这一规定,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实施验旧购新的方式领购发票。税务机关在验旧购新时可以及时检查发票使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检查其应纳税款有无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尤其对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可以及时掌握其定额缴纳的税款是否合理,以便及时调整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