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初始投资和减资之间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变动额中,除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部分和分配现金股利部分,投资方直接调整相关的损益外,对于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其他变动,除非题目条件告知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使得资本公积增加或减少等条件,类似变动额投资方需要调整资本公积。其他题目条件未告知的情况下,但确实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有变化,我们认为是资产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或减值,投资方不做调整。教材例5-17就属于这种情况,对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等事项调整完毕后,由于题目中已经说明“B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故被投资方初始投资和减资期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就不再调整资本公积。
二、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1.增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要追溯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追溯调账时,资产负债表科目正常些,利润表的科目要换成“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按权益法的思路处理,由于无损益调整明细,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例题3·计算及会计处理题】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1500万元取得C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C公司2007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000万元(假定其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因对C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盈余公积。
2007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1800万元取得C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C公司实施控制,因此甲公司将对C公司的股权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
要求:编制甲公司股权投资的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
(1)2007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2)2007年末: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损益调整) 300
贷:投资收益 300
(3)2008年1月1日
①购入30%股权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②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盈余公积 30 (30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 (300-30)
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300
2.减资等原因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不需要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