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变更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变更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的,按要求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名称变更的,请加盖新公章。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关部门变更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一份;原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提供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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