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登记分局:申报办理外地业户报验登记指引
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划(含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市和从化市)以外的外地固定工商业户来穗经营的报验登记业务。所需资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纳税人管辖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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