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登记分局:申报办理跨区涉税项目登记指引
凡在机构(住所)所在区以外区域 (指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含增城市、从化市))有涉税项目以及项目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如应税收入、应税行为、应税房产、应税土地等)的纳税人,应当申报办理跨区涉税项目登记。所需资料:
1、《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跨区经营项目合同或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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